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海检宣)岑先生的前妻伪造他的签名,向银行借款后却不还,银行催款。走投无路之际,岑先生向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申诉。检察院通过对他的笔迹鉴定,终于还原了案件真相。法院最终改判,岑先生不用再还这笔钱。
2011年10月,居住在广州番禺区的岑先生意外地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告知他陷入一桩金融纠纷。岑先生心急火燎地赶到法院拿到判决书,才发现自己是因前妻梁某伪造其签名私自向银行贷款而受牵连。
原来,岑先生和前妻梁某早已于2008年初开始分居。2009年11月6日,梁某找人模仿岑先生的签名共同向广州海珠区某银行贷款360万元。同年11月27日,银行按合同约定将360万元贷款发放到梁某在该行开设的账户。
此后,梁某没有依约还款,银行将梁某、岑先生两人告至法院。由于岑先生对该案并不知情,经过再审申请及多次投诉无果后,岑先生于2012年底向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申诉。
海珠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委托广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涉案证据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这一鉴定终于还原了真相: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为送检的4份检材中的5个“岑先生”签名与岑先生样本笔迹不是同一人所写。近日,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后作出判决,判决涉案债务由梁某负责清偿,岑先生不再对讼争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原标题:伪造前夫签名 借贷3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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